我们认为John Finnis不应该在牛津大学任教。这就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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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我们和其他学生一起开始请愿,阻止John Finnis教授在牛津大学任教。正如预期的那样,请愿书受到批评,理由是其提案会破坏学术界尽管芬尼斯本人表示他的观点是“严格的哲学”宗教自由。我们被称为“雪花”学生,他们根本无法反对反对意见。我们认为这些批评错失了重点。
以下是请愿的一些原因:在1995年的一篇论文中,芬尼斯阐述了同性恋行为是“邪恶”的判断可以得到辩护。他将“人类与动物的交配”与同性恋进行了类比。在2011年的一篇文章中,他对“性取向的可逆性或性取向与虐待儿童之间的关系”的讨论感到受到限制。
我们不能反对这些观点; 他们的理由很差,语无伦次。相反,我们的论点是学生不应该从他们的老师那里遇到他们。我们的请愿书认为,当教授使弱势群体失去人性时,我们应该划清界限。显然,一些评论家认为这太激进了。

更准确地理解歧视的愿望是推动我们改变政策的呼唤

有些人认为芬尼斯的观点具有歧视性。然而,他们认为他们受到“学术自由”的保护。这种反应过于简单化。这些评论家不会背诵陈词滥调,而是更好地解释学术自由是什么以及它的限制应该是什么。
我们认为请愿书设定了合理的限制。学术自由不是最好的抽象判断。这是关于学生和工作人员。它涉及影响现实世界中自由质量的权力动态和劣势系统。通过在牛津大学教学,芬尼斯与学生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接触,他们是他非人化群体的一部分。如果以上述关于同性恋和邪恶的论点而闻名的教授教授研讨会,那么建议LGBTQ +学生可能会受到恐吓,停止贡献和学习效率低下并不荒谬。
在这一点上,“学术自由”似乎是一些学者在不想解决这些潜在问题时使用的标签。对他们进行着色通过标记反对位置“荒谬”和“荒谬”,正如一些教授标记我们的请愿书完全按照评论家称“雪花”学生的方式关闭讨论。
即使芬尼斯的观点具有歧视性,他们也是允许的,因为他没有在他的研讨会上向特定的同性恋学生说过(据我们所知)?我们认为这误解了歧视的本质。当芬尼斯撰写​​或谈论同性恋和邪恶,或与人兽交相比时,他的目标是LGBTQ +学生和员工。当芬尼斯写一篇关于某个团体的文章时,他必然会写下其成员。现在,我们接受骚扰可以包含更直接的歧视形式,即较小规模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但是,由于这种歧视的发生规模较大,因此不允许这样做。我们不接受更普遍(和更公开)的歧视形式造成的损害更小。
更准确地理解歧视的愿望是推动我们改变政策的呼唤。我们已经看到学者们在网上捍卫芬尼斯,部分原因是他吸引了一个善良和亲切的人。与此同时,牛津大学回应称,“在不违反他人尊严的情况下进行严谨的学术辩论并不构成骚扰”。让我们澄清一下。
在一次研讨会上,如果芬尼斯称同性恋为“邪恶”或将其比作兽性,那么这样做是否会尊重并且不会侵犯同性恋学生的尊严?显而易见的答案是否定的。如果芬尼斯礼貌地用适当的智力语言说它会怎么样呢?那么它会好吗?我们认为答案仍然是否定的。那些反对的人似乎更关心人们说话的方式而不是他们所说的内容。这种“尊重”的论点允许学者躲在智力语言背后。如果您当地商店的员工因使用歧视性诽谤而被解雇,为什么学者能够使用更长的单词来逃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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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请愿书的最后反对意见是基于宗教自由。这引发了一些问题,即大学应该如何处理宗教观点的宣传,即LGBTQ +人在道德上是坏或劣等。
我们认为宗教多样性对学术界至关重要。我们也认为宗教不应该被用作将LGBTQ +人称为“邪恶”或暗示它具有“破坏性”的借口。显然,存在持续的意见冲突; 法院一直在研究宗教和性取向(均受“2010年平等法”保护)如何相互作用。但批评者以及牛津大学本身忽视这场冲突并没有帮助他们。请愿书就此问题采取立场。大学和学术界也应采取立场。
Alex BennDaniel Taylor是牛津大学的法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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