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与婚姻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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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本近代的狂欢节

据《摄津国风土记》中记载,耀歌或歌垣会多少有狂欢节的意思,因为在耀歌会上男女可以互相咏歌,互吐情怀。但是,类似狂欢节的习俗或祭仪,在日本历史上有很多,这里由于受篇幅的限制。只能做简略的介绍。

1.丰后国日田郡夜明村,在每年的8月15日的孟兰盆节上,全体男女举行拔河比赛。同时,凡少女,不论谁都必须和男人性交。如果不这样,就会被作为残废者来对待,影

响婚姻大事。

2.丰后国白杵町附近,每年8月举行镇守神祭礼。在这天夜里,不论是已婚的女性,还是未婚的少女,必须与三个男性发生性交关系。

3.丰前国京都郡西犀川村,在每年5月10、11日两天,举行八播宫例祭。数十数百的男女在神社前的河滩上,枕着石头在一起睡觉。被称为“犀川夜市的石枕”。

4.伊予国上浮郡国渡村,每年阴历2月初卯日举行新田八播宫例祭。这天夜里,全村不论已婚妇女,还是寡妇或处女,都要戴着白手帕,来到郊外,自由地与任何一个男性进行性交行为。

5.阿波国那贺郡宫滨村,在东尾神社举行的祭祀中也有类似上述的内容,而且一直延续到明治中叶。

6.播州饰磨郡市殿村,在道过社举行的祭祀夜里,不管是神社附近的居民,还是路过的男女;都要撑着灯笼挤在一块睡觉。

7.摄津国之岛郡清水村,每年从旧历7月14日起,连续4天,凡是不能生育的女人卷起裙子坐在河滩的石头上,祈求神灵赐给孩子,神灵当然是男人了。

8.山城国字治盯,有一种叫赐种的祭祀,当神舆来到神社时,全市熄灭灯火,从狭窄的房屋出来的男女聚集在一起,在不知姓名,看不清面貌的情况下,完成性交行为。

9.骏河国安倍郡服织村,在洞庆寺院佛缘日的那天夜里,已婚的女人,可以和任何一个男人自由地性交。

10.骏河国兴津町,在由井神社夏祭的那天夜里,聚集

在市内的女性或男性,可以与异性缔结性的关系。

11.岩代国南会津郡桧枝岐村,在旧历盂兰盆节前后举办的祭祀时,允许男女公开进行乱交。

12.陆前国宫城郡大泽,有一座名叫定义如来佛寺,定义如来,是授子、结姻缘的佛。每年七夕夜里,大约有5000.

多人来参拜,善男善女们在寺内铺着席子彻夜沉醉在性的欢愉之中。这种祭仪称为“定义麦烟”。

纵观上述,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些以祭神灵而乱交的习俗,即使有的是以求子为目的,也可以说是满足性欲的机会,因为女性求子不受任何限制,授子、种子石只不过是实现性情感的手段而已。

但是,不论怎么说,在神社或佛寺举行的祭礼中的性行为,由于是在圣地—神社或佛寺境内进行的,所以应该具有神圣性。如果将其形容或描写成“劣情”、“淫欲”、“无礼行为”,就是对神的亵渎。明治以来由于警察对这些习俗的取缔及主持人自我限制,祭祀中的性交行为已经灭迹了。据说在明治、大正时代,如发表关于研究妓女的文章,往往会遭到不测之祸。

另外,由于记录上述祭礼活动的作者,一般都是官吏,他们不愿意详细地记述性交方面的事情,所以,现存的有关文献所记载的性狂欢祭仪的情节很不全面。作者这种自我抑制和戒备心理,若不是受迫害而造成的妄想症,就是明治以来,日本近代政府关于性政策所引起的。

我以希腊祭酒神的礼仪为第一种狂欢节,把筑波山的耀歌会作为日本各种狂欢祭仪的开端,研究了各种与性行为有

类的狂欢节。清楚的看到决定人们在祭祀神灵时进行狂歌乱舞或乱交的重要原因:第一,在狂欢中,人们所预想的是性行为结果一一怀孕,又把怀孕与农作物生长联系起来,使性交行为变成祈祷神灵赐给丰收的魔法。女性怀孕则是通向农作物“怀孕”的媒介或象征。第二,在狂欢中的各种非正常的行为,如暴饮、暴食、沉醉、乱舞,乃至进行无秩序的性行为等等,具有混乱原有的群体秩序的意义。这种混乱,表现了原有群体的死亡,同时,在混乱中,在狂欢暴饮中又孕育了新的群体、新的秩序。总之,人们在与陌生人或疏远的人亲近语合中,共同跳着欢乐舞蹈,并揭去以往的虚伪的面纱,享受天伦之乐,从而改变原有的人际关系。其中更重要的,是狂欢的性行为结果诞生了孩子。由于孩子的出生,不论孩子本身,还是父子关系,都迫切地需要群体建立一种新型秩序——人际关系,这就是共同体的再生。

具有再生意义的狂欢行为,是进步的呢?还是颓废的呢?曾经引起人们各种议论,日本明治政府认为是颓废的,加以禁止。然而,狂欢节被视为神圣的并且流传了几千年,遍及各个民族,毕竟是历史事实,这是无法否认的。现代社会是否能继续保存狂欢行为,如果能够继续保存,又有什么意义?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的探素,在此只能作为有趣的问题保留了。

特罗布利安德岛

在南太平洋,有一个叫特罗布利安德的小岛,在这个岛

上有一种叫做“卡亚萨”的庆祝丰收的习俗。在庆祝丰收的那一天,全村男女老少集聚在村中央的广场上,举行酒宴。同时,不论未婚青年,还是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都可以超越原有的性制约或夫妻关系,与情人相见,或者与平日喜欢的对象进行性交,在他人面前也毫不忌讳。据我了解,类似这样的习俗,特别是在印度尼西亚,恐怕是很普遍的。另外,在特罗布利安德岛上,象“卡亚萨”这样的狂欢习俗还有许多,如祭祀死者氨赏的“亚噬利”节。从邻近村子来的人,聚集在一起唱歌跳舞,一直进行到深夜。夜深以后,邻近村的人可以回去了,共中一些少女,若得到这个村子里服丧少年的允许,还可以留下共同过夜,即使在少女或少年中有以前的恋人或爱人,也不妨事。

还有一种习俗更为奇怪,本岛人对外岛来的商人要给予性的款待。用性行为款待客人的女人,从来不受她们爱人的责难,有时男人还要指导自己妻子或女儿怎样接待客人。这种习俗与爱斯基摩人及其他民族的“贷妻”习俗相似。因为,他们把客人视为神圣的人,所以,与客人性交就是神圣的行为,无可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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