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河北怎么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

点击打开微信,马上办理ETC

转载自河北公安厅

 

一、受理申请对象
  (一)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父母、配偶、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二)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三)申请补(换)发出入境证件;
  (四)已持有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可申请团队旅游签注;
  (五)在石家庄市就业和就学的外省户籍人员可在石家庄市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赴台签注。
  二、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验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换发证件的还需提交原持有证件的原件;
  (四)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配偶、子女,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五)对在石家庄市就业人员申请的,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在石家庄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对在石家庄市就学人员申请的,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六)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应当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七)申请补(换)发出入境证件及持有往来港澳台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点击打开微信,马上办理ETC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