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联系电话,收费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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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与圭塘路交汇处西南侧0731-96111
开福区公安分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北路刘家冲1号(东风路高架桥下)  0731-84523858
雨花区公安分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19号  0731-85659628 85659541
 
 
高新区公安分局长沙市高新区谷苑路260号  0731-88908797
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星沙镇望仙路1号长沙县公安局内  0731-84015097
望城区公安局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305号  0731-88175030
 
 
宁乡市公安局长沙市宁乡市玉潭镇二环西路文体中心西侧 0731-87897847
芙蓉区公安分局长沙市芙蓉区营盘路369号芙蓉分局一楼大厅(万家丽路与营盘路交汇处西北角) 0731-84783073
浏阳市公安局 浏阳市白沙路9号(浏阳市公安局)0731-83813017
 
 
岳麓区公安分局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180号 0731-88648480
天心区公安分局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1号 0731-85895051 85895023
 
 
 

转载自:湘警网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规定提出申请。符合网上申请条件的,可以通过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政务网上申请模块提出申请。
(二)具有受理权的县级或者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申请。
(三)市、州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四)证件制作完毕后,由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机关领取或者按照已办邮寄手续寄至指定地址。

 

办理时限
(一)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为7个工作日。
(三)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四)符合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五)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办理收费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80元;
往来港澳签注(一次有效)15元;
往来港澳签注(一年内多次有效)80元/件;
往来港澳签注(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往来港澳签注(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三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往来港澳签注(三年期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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