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平台的盈利模式,人们愿意为音乐单独付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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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个新闻,周杰伦的音乐版权卖了大概1800万,这个消息听起来很令人振奋,音乐人可以挣这么多钱,但实际上是很多人从音乐上面取得收入不足100块。也许这个行业也服从28原则20%的人获得80%的收入,80%的人仅仅只能瓜分剩下的20%的收入。

明天视频行业也承受着大规模的亏损,也没有找到自己合适的盈利模式,在初期视频网站亏损严重,几个上市的网站一直在亏损,甚至现在还在亏损办事投资人现在看到了盈利的曙光,视频网站也找到了自己的盈利方式,那就是会员付费和广告收入。我们知道爱奇艺在这个方面一直走得比较靠前最初爱奇艺是主打长视频,主打优质视频的,所以他能从品牌广告的那里获得可观的收入,后面爱奇艺又主打自制剧,着重提升自己的会员售卖,根据最新的数据,爱奇艺的付费会员已经超过1亿,这个数字很惊人。

为什么爱奇艺可以争取到这么多会员,我觉得这个比较简单,就是通过优质内容去吸引付费用户,VIP会员可以提前看到优质内容,并且可以不用看广告而普通的用户必须忍受广告,而且在剧集的更新上面也比较迟,通过这样的手段爱奇艺吸引了大概1亿的用户。

那么同样是内容付费同样是优质的内容,音乐平台似乎只有腾讯音乐上市。难道音乐平台只能容纳一家上市公司吗?目前来看情况确实如此,因为数字音乐平台还没有找到合理的盈利模式。只有找到自己的盈利模式,才能把收入提升上来才能吸引投资,上市。

数字音乐平台为什么不能想视频平台那样,吸引足够多的付费用户?这消费者不愿意为内容付费吗?这肯定不是这样的,现在人们愿意为知识付费,愿意为优质的内容付费。我觉得人们似乎不愿意单独为音乐付费,如果音乐与其他娱乐内容整合在一起,音乐的成本打包进娱乐产品里面,用户为整个娱乐产品付费音乐人获得分成这样的盈利模式较为可行,如果还一直要坚持用户为单独为音乐付费用户可能不乐意。或者说中国的用户不乐意,国外的用户一直有为优质内容付费的习惯,一直非常注重音乐版权,但在中国不是,中国的用户已经养成了免费消费内容的习惯,已经被互联网巨头惯坏了,非常享受免费的内容。

视频用户付费的习惯近些年才形成。我觉得音乐平台可以发掘更多的盈利渠道,而不仅仅着眼于单独数码音乐。通过将音乐的使用权分发给其他渠道,其他渠道在音乐上面做文章,将音乐整合在自己的产品里面这样的盈利模式可能更为可行

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就是互联网公司不断寻找适合自己的盈利模式的过程,最初互联网诞生以后互联网公司产生,他们找到了电商,找到了广告这些盈利模式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后面互联网进入移动时代,移动互联网找到信息流这样一个变现途径,反过来促进了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我们甚至可以眼光放得更远一点。电台为什么能一直存在因为电台在卖电台广告。电台广告的收入支撑了电台的持续发展,反哺了电台的发展。电视也是一样,电视通过售卖优质内容,通过售卖广告得到了很好的发展。

现在为什么很多音乐人获得的收益很少,也是因为数字音乐平台自己缺乏持续稳定的盈利渠道,自己也没有很好的盈利模式。当然另外一方面,是中国对音乐版权的保护还不够严格,人们还能很方便的享受免费的音乐。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互联网生态,知识产权保护的生态只有逐步的变革,一步一步的教育人们,整个生态才会更好的更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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