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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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编码 给付-00007-019(事项基本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适用对象: 个人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受理机构 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拱墅、西湖、下沙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联办机构 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责任处(科)室 市医保局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0571-12345
办公地址、时间
办公地址: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社保医保综合窗口24-38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除法定节日以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冬令时13:30-17:00)
办公地址: 杭州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799号)综合业务2、3、6、7、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西湖大道149号(万科金色城品楼))5-16号,25-2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城北服务大厅(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上塘路599号12-23)7-12号,4-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以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布时间为准。
办理时间: 以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布时间为准。 地图
咨询电话 0571-12345 监督投诉电话 0571-12345
办理方式 后台审批 审批结果 支付报销款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
20工作日
法定期限:
无期限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暂无说明
送达方式: 无需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
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在统筹区医疗机构因急诊未刷社会保障卡结算而由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
(二)临时外出期间在当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
(三)统筹区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学习、工作或居住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垫付费用;
(四)已办理转外就医备案的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转外地的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垫付费用。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申请人不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待遇。
 
 
 
 
办理流程
1、收件:窗口工作人员收取参保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2、受理:确认报销事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接收,并说明不接收理由。3、审核:对病历、医疗费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进行初、复审,结算,逐级审批。4、办结:根据申报号、财务流水号进行财务初审确认。5、执行:根据前一工作日各支付点财务初审汇总情况,审核后向银行发送数据,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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