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狗办证的规定,大家要文明养狗,依法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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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爱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你知道吗,养狗是需要办证的,养狗是需要去公安部门登记的。下面笔者整理了广州市有关养狗的规定,希望对大家养狗,办证有帮助,也希望大家文明养狗。
 
http://www.gzjd.gov.cn/gsmpro/web/serviceitem/htmlfiles/bszn/2253.html
 
 
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团体;
办事依据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8年11月27日通过)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公布养犬管理和服
 
务的有关信息,受理公众咨询、求助,为公众提供养犬信息服务。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和服务
 
的电子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养犬登记、免疫和处罚等信息共享。
办事条件 1. 申请养犬登记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 有看护财物、展览、表演等合理用途;
(三) 有专人管养犬只;
(四) 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
2. 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有独立的居所。
所需材料
 
1. 申请养犬登记的单位,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管养犬只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基本情况;
(二)犬只数量清单和犬只免疫证明原件;
(三)犬只2R(6×8.9厘米)侧身站立照片2张;
(四)饲养绝育犬只的,提交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犬只绝育证明;
(五)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的照片,以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养犬合理用途的书面说明。
 
 
2.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养犬人身份证或户口登记薄等身份证明;
(二)犬只免疫证明原件;
(三)养犬人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犬只2R(6×8.9厘米)侧身站立照片2张;
(四)饲养绝育犬只的,提交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犬只绝育证明;
(五)盲人饲养导盲犬只、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的要提交残疾人和导盲、扶助犬只的相关证明。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后,携带犬只及相关材料,到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
 
填写《养犬登记表》,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2.养犬人持区、县公安机关核实审查后,出具的“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机构缴费;
3.区、县公安机关打印《养犬登记证》后,养犬人凭“缴费通知书”回执到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领取
 
《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4.每年养犬登记续期,养犬人持有效“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养犬登记
 
受理委托机构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手续。
受理部门 市公安局
受理地点 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
联系方式 83116717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30,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办理期限
确认缴费后二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
 
五百元,第二年起每年三百元。盲人饲养导盲犬只、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的,免缴养犬管理费;
 
饲养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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