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民生新闻向公共新闻转变的内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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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民生新闻向公共新闻转变的内因分析

 

2004
10 23 日,江苏卫视《1860 新闻眼》正式打出了公共新闻牌,在国内迈出了电视民生新闻向公共新闻转变的第一步,但这并非是公共意识的生成与强化、公共空间的形成这两个外部因素作用的结果。外因终究要通过内因起作用,推动这种转变的真正动力来源于电视民生新闻在其发展中日益暴露出来的局限性,即电视民生新闻的内容瓶颈及其角色错位。

1.1     
电视民生新闻的内容瓶颈

电视民生新闻出现之初,凭借其独特的内容定位赢得了百姓的认可,并创造了一个个收视奇迹,而如今,电视民生新闻却被学者和观众所诟病,成为了阻碍其发展的绊脚石: 1题材重复、单一、同质化严重。作为一种与官方新闻相对立的新闻形态,电视民生新闻以百姓生活为主的新闻内容着实让人耳目一新,但各民生新闻节目似乎对此乐此不疲,不是邻里纠纷、交通事故,就是天灾人祸、刑事案件,记者的取材范围限定在这一框架中,很少去挖掘较有新意的题材。一个栏目如此,何况百姓面对的是多个相似的栏目。2)平民性与新闻性严重失衡。在电视民生新闻中,平民性被无限放大,记者的唯民众化倾向极其明显,而忽略了其作为一种新闻形态所应具备的新闻价值。于是,一方面,记者对于民生新闻就事论事的简单描摹,使得电视民生新闻流于浅表化与平面化,新闻价值含量低;另一方面,伪民生新闻题材大量泛滥,其突出表现在于对百姓隐私的窥欲,媒介将之极致地描摹与渲染,将之放大为社会行为,庸俗化、媚俗化现象极为明显,它将表现百姓生活的新闻演绎为对百姓个体隐私的暴料,将电视媒体变成都市逸闻趣事集散地和批发商,将百姓新闻变成了市井的电视围观。可以说,电视民生新闻的内容已进入到了一个瓶颈期。

电视民生新闻内容瓶颈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可小觑。从媒介层面来看,无论媒介是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还是公共领域中重要的机制之一,媒介均是社会中健康、进步的理性引导者,承担着舆论导向和文化导引的社会责任。而处于目前发展阶段中的电视民生新闻沉湎于生活琐事,乐道于新奇与刺激,缺乏对众多民众意见的有效引导和对主流文化价值观念的凸显,这势必会使媒介在喧嚣中自我迷失,消解其应有的角色意识,从而降低媒体的品格与公信力;从受众层面来看,电视民生新闻以大众(百姓)为受众定位,
虽然作为个体的大众(百姓的主体意识有所增强,但他们无法以组织化的方式来集体行动,达成共同的目标……与其说大众为自己而行动,不如说他们是受了影响而行动。在电视民生新闻内容的极端化取向下,它为百姓所界定的现实图景一一成为百姓观照自己的生活空间,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强化百姓对这种世俗社会的认同,以一种隐蔽的方式加剧了普通百姓与精英阶层的差距。同时,在这种拟态环境下, 受众作为电视围观群众,看热闹的心理使新闻内容停留于人的思维表层、心理表层。受众就这样一次又一次被其所麻醉,以至于对现实麻木不仁。

1.2      电视民生新闻的角色错位

电视民生新闻角色错位的突出表现在于记者的青天包公情结太重,记者在新闻的采集与报道过程中完全实现了身份转换,不惜利用自身的权利,介入到了新闻事件之中。例如,某台一档民生新闻节目报道了一民工上门向老板讨要工资的事情,报道中展示的不是民工向老板讨工资,而是随行记者越俎代庖在向老板讨工钱。整个报道中,民工的镜头只匆匆闪了几下,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倒是记者逼人的气势和老板气急败坏的模样某城市频道的一档民生新闻节目中,曾播出一条妻子捉奸在床的新闻。在这条新闻中,记者与发现自己丈夫有外遇的妻子一起去她家捉奸,结果将其丈夫和情人逮了个正着。还没容生气的妻子说话,我们的记者就已经满腔正义的质问起那位丈夫和情人在干什么,是什么关系等等,俨然一副审判官的模样。


秦中人:《打着民生旗号的新闻暴力》,《青年记者》,2005 年第 6 期,第 15 页。

Denis McQuail :《 McQuail’s 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SAGE Publications 4th edition ,第 41 页。

杨玉华:《对电视民生新闻热的冷思考》,声屏世界,2004(8),第 18 页。

杨玉华:《对电视民生新闻热的冷思考》,声屏世界,2004(8),第 18 页。


事实上,电视民生新闻角色的错位不光是记者如此般自告奋勇地充当纠纷的调解者,我们也可以发现在播完一条新闻后,主持人也往往会以一种道德评判官的面目出现,对某一新闻人物或事件进行是非曲直的定夺,其单一的视角中掺入了强烈的个人主观感情因素。

电视民生新闻的上述错位行为,有时会使相关方面迫于舆论和曝光的压力,臣服于媒体的威慑力量而做出让步,使事情得到即时解决,但电视民生新闻这种青天包公角色,实则有着极大的隐患。

1)百姓能在记者或摄像机的干预下使难题得以解决,实则从侧面上体现了记者的权利已异化成了权力,且在电视民生新闻错位的示范效应下,这种权力无限膨胀并导致记者滥权的失控局面。具体来说,
一旦有着党和人民喉舌之称的媒体越俎代庖,由社会公器的角色异化成国家职能部门,媒体将偏离正常的工作轨道,其日常的新闻采集、制作以及发布等工作将受到干扰。此外,媒体将面临着新一轮的信任危机,不仅电视民生新闻角色错位在这个社会分工不断细分化与专业化的时代其本身遭到质疑,而且当错位的电视民生新闻不能有效地为百姓解决问题时,媒体的公信力将在百姓心中大打折扣。

2与具有话语权绝对优势的大众传播媒介相比,司法机关由于其封闭性和独立性因而同社会的信息交流相对较少,表现出一定的沉默性。如今,邻里纠纷、交通事故、天灾人祸、刑事案件等由记者包办。一方面,对于欠缺媒体意识的受众而言,它有可能制造出一种制度、司法建设健全完善的幻象, 一些制度、司法建设上的空白被掩盖;另一方面,对于相关部门而言,电视民生错位本身就折射出我国制度、司法建设的不尽人意之处。然而媒体的过多介入,不仅剥夺了制度、司法建设的空间,而且使得这一过程更为复杂。

1.3      电视民生新闻发展困境之反思

电视民生新闻的内容瓶颈与角色错位使之陷入了发展困境,那么,又是什么因素导致了电视民生新闻的这种局限性?对于这一问题的反思,有助于我们厘清问题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以实现电视民生新闻的突围。

1)媒介竞争所迫。电视民生新闻出现之初,就是各地方电视台为了在中央电视台与各省级电视台双重压力下求得自身生存与发展而采取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它主要以各地方的新闻资源为依托,充分利用地缘、心理接近性的优势,来满足地方受众对当地信息的需求。电视民生新闻的这种地域性使得其同城竞争在所难免。在同一地方各民生新闻节目对当地新闻源的高度依赖与共享下,各民生新闻节目内容高度重复,因而栏目的同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在这一趋势下,为赢得和保持收视率,一些电视民生新闻栏目陷入了一个为赢得受众而迎合受众的误区:一方面,为满足受众的围观心理,一些栏目极尽渲染之能事, 过度追求平民性,忽视新闻性,因此落入庸俗、媚俗的窠臼;另一方面,传媒应该做的不仅是传媒要做的,更是受众要传媒做的。而对于电视民生新闻的受众而言,这种需要已不仅仅满足于新闻内容的新鲜与真实,而是需要记者付出直接的行动帮助解决问题。在媒介竞争相当激烈的态势下,若记者不满足这一需要,那么在这个以差异化求生存的竞争时代,媒体将失去一个卖点,且由此可能面临信息源衰竭的问题;若记者满足这一需要且在记者的干预下促成了事件的解决,媒体在时效性、权威性方面将胜人一筹,并可能产生轰动效应与示范效应,在短时期内将实现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的双赢。这种简单的逻辑使得各记者纷纷以身犯险,触犯雷区以占领高地。

2媒介技术所致 与报纸民生新闻相比,起步较晚的电视民生新闻由于其载体的特性而使之较早地陷入发展的阻滞期。作为一种视听兼备的媒体,电视不仅反映现实,而且还展现事情经过。正如费尔所说, 电视具有生动性。为了激发受众的收视兴趣,电视民生新闻不厌其详,利用摄像镜头对生活琐事、零碎细节进行极力夸大与渲染,对细节的极尽描摹使得电视民生新闻的庸俗化、媚俗化倾向越来越明显;
同时摄像机、DV以及当代卫星技术如SNG也为电视民生新闻的错位提供了某种便利。以SNG为例,它不仅是现场直播的重要技术支持手段,而且实现了事件相关的多点现场直播。这一手段给电视民生新闻带来的最大变化不仅在于让现场即时实况报道,让观众同步目睹新闻的发生,而且通过多点现场直播或多点电话联

 

慕明春:《媒介审判的机理和对策》,《现代传播》,2005(1),第 64 页。

朱菁、江黎黎:《从民生新闻公共新闻”――电视民生新闻的可持续发展探讨》,《新闻实践》2005(2) 52 页。

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著,张永喜等译:《电视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年版,第
29
页。


系,事件的多方如当事人、相关负责人等参与进来。记者利用这些技术的强大影响力,给相关方面施加压力,自行充当青天包公,由此造成了角色错位。

3)传受双方缺乏沟通与交流。电视民生新闻一方面以告知者的身份向百姓传递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反映民意,为百姓代言。在具体的业务实践中,这两重功能均是通过媒介对于客体对象的一种镜子式的反映而实现的。这种镜子式的反映,局限于事件本身的报道,而且从一个事件迅速地跳到另一个事件, 在这种情况下,电视民生新闻所呈现出的浅表化、泡沫化现象也就不足为奇。同时,由于缺乏沟通与交流。缺少一个社会讨论平台,电视民生新闻的这种单向传播逐步演化为一种垄断,凭借其话语霸权道德评判,媒介干预到新闻事件之中,成为了一种畸形发展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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